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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鹿城区关于2019年公开选调22名区外优秀教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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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鹿城区拟面向区外选调优秀教师2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调对象资格条件

1.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师德优良,身体、心理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.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5年(含试用期),未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3.选调岗位学科任教满5年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。

4.中小学教师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、幼儿园教师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(省功勋教师、省特级教师、省正高级教师、市名校长、市名师、市名班主任年龄可适当放宽,中小学教师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幼儿园教师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5.获得以下荣誉之一(所获荣誉必须与选调岗位学科相对应):县(市、区)级及以上名校长、名师(名班主任)、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学科骨干教师(班主任);县(市、区)优质课评比、教师基本功(含班主任基本功)大赛获奖者。

二、具体选调岗位及计划数

详见《2019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及地点

时间:2019年6月27日(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7:00)

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(地址:温州市纱帽河99号)

2.报名所需材料

(1)《2019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》(附件2)1份;

(2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(包括第一学历)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教学荣誉证书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
(3)所在单位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(原件)1份(附件3);

(4)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材料(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、报到证、录用审批表、介绍信等)及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,复印件均需签署“复印于原件,核对无误”及核对人姓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;

(5)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(a4正反面打印)原件1份(附件4);

(6)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

3.除年龄外,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,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。

4.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结束后,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,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。

(三)考试

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,具体时间、地点、考试方式另行通知。考试满分为100分,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。低于70分(不含70分)的,不予入围体检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

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∶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、考察人员。

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,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如有体检、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,均不再递补。

体检、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。

(五)公示
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调对象,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。

四、调动

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,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,取消调动资格,不再递补。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调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调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。

咨询电话: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0577-88262806

附件附件12019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计划表.doc

附件2.2019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.xlsx

附件3.在编在岗年限证明(参考样本).doc

附件4.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.docx

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鹿城区教育局

2019年5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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